个人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日期:2020-11-18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目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包含的保密内容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对以下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1、 公司系统和文件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2、 公司系统和文件内的订单、支付信息、交易单号等信息。
3、 公司不予公布的人事招聘、招聘渠道、招聘方式及拟挖掘的意向人才等信息。
4、 公司培训的课程名特、课程内容以及外聘培训讲师的个人信息、外聘费用等宫 息。
5、 公司员工的健康体检状况、体检资料等信息。
6、 公司内部员工奖励,违规事项的纪律处分等信息。
二、违反公司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的行为
公司全体员工出现以下行为可视为违反个人信息保密制度,需按公司相关制度予 以处理:
1、 在公司内部讨论或向外界透露本制度《规范事项》中第一条款所约束信息的行 为。
2、 直接向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系统内部个人敏感信息以及公司员工或间接协助外界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
3、 发现有员工违反公司个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未进行劝阻或未向公司相关部门
举报的行为。
4、其他违反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的行为。
考核条款:
1、 违反本制度《规范事项》第一条款约束内容的员工,如果属于公司内部员工,立即调离相关工作岗位并予以警告。
2、 直接向本公司以外单位提供系统内部个人敏感信息,按开除办理, 如有员工发现他人存在违反个人信息保密制度行为,却不进行劝阻或未向公司举报的, 同样按开除办理。
3、 对于举报他人违反个人信息保密制度行为的员工,经查实后,公司将根据《行 政考核办法》相关奖励条款予以激励。


上海市淀山湖归园公墓
2020年10月09日